泸州新闻网22日以《一封特殊的求职信 泸州27岁聋哑女大学生梦想当老师》为题,报道了27岁的泸州女大学生彭继宏,由于不能说话无法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,而不能申领教师资格证,从而无法通过我市201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招,回母校任教的事情。
昨日,记者联系了多个主管部门,但各部门说法不一,彭继宏或将无缘此次招考。
部门
教育局:行。 人社局:不行。
昨日,记者再次联系了市教育局。据市教育局人事科工作人员介绍,他们通过请示四川省教师资格证认定中心后得到回复,“聋哑人参加特殊教育学校招考,不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就可以报名,教师资格证不作为报考的必备条件。”
随后,记者采访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副科长谷丽。谷丽表示,彭继宏可以不提供教师资格证参加报名一事,由于国家没有相应的政策、文件依据,“泸州不敢先开这个‘口子’。”
“我们也很关注特殊人群,也希望能为她们创造条件,但没有文件依据,很难让人信服。而根据《教师法》,教师资格证是教育行业从业教师的许可证。”谷丽说,彭继宏既然已经在学校实习了近两年,已经和学校建立了一定的劳动人事关系,学校可以通过聘用的形式留下她。
学校
下半年先聘用,再等政策
“彭继宏前年就来我们学校了,虽然她学习的不是特殊教育专业,但介于她想回到学校当老师的愿望,我们让她一边自学教育学、心理学,一边学习如何上课、备课,如何和学生沟通。”市特殊教育学校校长胡启军接受记者采访时说,国家有关残疾人教育、残疾人就业的大的政策是有的,但很多政策没有细化、落实。“我们通过学校跟有关领导汇报了,在相关政策没下来前,从下半年开始,学校还是决定先正式聘用她,而工资方面我们希望能通过向财政部门打报告,得到解决。”
据了解,我市下半年打算办聋人职业高中,而在东北,凡是聋人高中几乎都有聋人老师。胡启军说:“配备聋人老师在和聋人沟通上,优越性、好处很多。”
新闻纵深
教育部下发通知 高度重视残疾大学生就业
近日,教育部下发关于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》。
通知指出,要高度重视少数民族毕业生、残疾毕业生、女大学生、芦山地震灾区毕业生等群体的就业工作,通过发放求职补贴、专场招聘、重点推荐、“一对一”指导、兜底就业等方式,帮助尽早落实工作岗位。
《残疾人教育条例》正征求意见 聋哑人教师将有法可依
为帮助彭继宏,记者联系了乐山市特殊教育学校、自贡市荣山县特殊教育学校招考负责人。据介绍,乐山市特殊教育学校现今有3名聋人教师,其中通过公招被学校录用的聋人教师1名,而荣山特殊教育学校去年也通过事业单位公招录用了1名聋人老师。但不管是乐山市还是荣山县,均是通过“特事特办”的方式招考录用聋人老师。
记者也了解到,今年2月25日,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了关于《残疾人教育条例(修订草案)(送审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。根据该通知第三十四条,“已获得教师资格规定学历的残疾人,申请教师资格、聘任教师岗位,教育行政部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、学校应当根据岗位特点和残疾类型,适当放宽对身体条件、普通话水平的要求,着重考核其教育教学能力。
一系列法规与政策的相继出台,记者相信,或许过一段时间,彭继宏的“教师资格证问题”,或许就能够“光明正大”地得到解决。
记者 蔺娜